吉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央宗等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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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8-25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并经吉隆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8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央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任县人社局副局长;

免去央拉县人社局副局长职务,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免去李明著吉隆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志福吉隆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普珍折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所)主任职务;

免去其美南木加折巴乡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吉隆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任命胡跃华为贡当乡司法所所长;

任命洛旦为县文旅局副局长。

其中,胡跃华、洛旦2名同志的任职试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