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 尼珍等2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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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关于健全完善我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聘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8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日喀则市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日人社发〔2024〕60号)《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确认达琼等2名同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日文旅党组字发〔2025〕10号)文件要求,并经县政府2025年第2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聘任:

尼珍为吉隆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助理馆员(双定);

德吉卓玛为吉隆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助理馆员(转聘)。

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发〔2019〕45号)第十条规定:“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初、中、高级职称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聘任年限须在基层服务满5年。调离基层,从事相同职称系列工作,服务期满的,其基层取得的职称有效,作为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不再进行评审,其任职时间累计计算;服务期不满的,须降低职称层级,任职时间从重新时间累计计算。从事不同职称系列工作,服务期满的,其基层取得的职称有效,须转评同层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计算;服务期不满的,须降低职称层级转评,任职时间从重新时间累计计算”。

尼珍、德吉卓玛2名同志聘期为三年,聘任时间自2025年3月算起。

特此通知。